公司丑闻、声誉机制与董事会重构
本文以2003~2008年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了声誉机制对公司董事会构成的影响.我们发现这些公司董事会的构成在丑闻发生前后有明显变化,尤其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显著增加.回归结果显示,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声誉惩罚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表明发生丑闻的公司为了重建企业声誉和挽回投资者的信心,会通过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以加强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声誉机制的公司治理效果研究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也拓展了董事会构成变化的研究,依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公司丑闻、声誉机制、董事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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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91(金融、银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630140;08JC630073
2011-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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