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规则在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的应用与思考
一般反避税规则,既有国内法的规定,也有税收协定(或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内法,主要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以及《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2号文”)第十章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实施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获取税收利益的避税安排,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而税收协定则规定对以获取优惠的税收地位为主要目的的交易或安排,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2020-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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