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混合销售应回归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划分问题,历来是增值税业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本文在总结归纳税收理论与实务界不同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混合销售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兼营行为,其回归兼营行为具有法理依据,且混合销售在实践中造成税负扭曲,提出混合销售应回归兼营行为,并建议在立法中取消有关混合销售的规定.
混合销售、兼营、增值税立法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9-52
混合销售、兼营、增值税立法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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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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