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综合不动产税收政策及其影响评估
房地产税除了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外,另一个主要功能是可通过增加房屋拥有者的成本来抑制投资性需求和投机性冲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或防止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针对不动产的税种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不动产交易税和保有税.在不动产持有环节征收保有税具有以下优点:第一,不动产税是以不动产作为征收对象的直接税,税源稳定,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可靠的来源之一;第二,开征房地产保有税可以抑制房地产投机性需求,促使空置或低效利用的不动产采取高效利用方案或出售等方法,提高不动产的有效利用率;第三,通过调整税率和课税标准适用率可以抑制不动产价格的波动幅度;第四,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持有人征收的直接税,具有显著的收入差距调节功能,按照不动产价值的大小采用累进税率,从而可实现量能纳税原则.
韩国、不动产、税收政策、房地产价格、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直接税、投机性需求、有效利用率、征收对象、累进税率、收入差距、利用方案、调节功能、房屋、房地产税、房地产保、低效利用、波动幅度、拥有者
F81;F8
2017-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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