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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056.2004.06.020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中产生征税问题的处理

引用
@@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由于存在出口货物征、退税率的差距,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若进项税额不足抵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将会出现贷方余额,造成出口货物不仅不退税而且征税的"倒交税"问题.出现这一问题可能是由于出口货物最后环节增值额较大、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距较大或者大量使用免税原材料等原因.解决方式无外乎以下几种:

出口货物、征税问题、退税率、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政策规定、应交税金、生产企业、解决方式、贷方余额、差距、增值额、原材料、中转、免税、扣税、科目、额部、成本

F8(财政、金融)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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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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