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公司治理结构与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基于京津冀重污染企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基于内容分析法构建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并以京津冀地区重污染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绿色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分析三种环境规制工具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对两者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能有效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市场激励型规制工具对企业绿色发展也具有正面影响;但自愿型规制工具对企业绿色发展的影响不显著.(2)公司治理结构的调节效应中,产权性质、高管薪酬对命令控制型规制工具、市场激励型规制工具与企业绿色发展的关系有正向调节作用;但独立董事比例未能在两者间起到调节效应.
绿色发展、环境规制工具、公司治理结构、京津冀重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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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京津冀环境污染调控及协同治理路径研究”HB18YJ070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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