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36条、60条微探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36条、60条分别规定了录音制作者的播放权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管理权,两个条款的规定表明立法者雌来越重视音乐作品权利人利益的保护,其意在扩大作品传播范围、维护权利人权益。虽然现实法制环境下的侵权行为以及救济机制缺失等因素影响了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但保护与制约并存的矛盾恰恰促使草案不断发展完善。
播放权、著作权集体管理、利益保护
U260.61(机车工程)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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