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发展原则视野下的环境法目的研究
立法目的决定着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对象.环境立法目的也是如此,因此对其进行正确的定位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对此有着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不管是立法的一元目的还是二元目的,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都是不符合现时需要的.本文将通过对环境立法目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分析得出加以对比,分析可持续发展原则同协调发展原则的关系,最后拟从协调发展原则的角度重新探索我国环境立法目的,以更好的指导社会发展.
环境法目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D922.68;X22;G252
2011-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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