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学研究对象界定样式研究
在比较法诞生并发展的历史中,学界对于比较法研究对象的界分一直存在着争论,无一个整体性的划分体系来明确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象,这也是围绕着比较法学概念以及学科独特性的争论一直不休的原因.本文试图在简短回顾比较法相对短暂的研究历史,以及诸多比较法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正反对比的方法,在时间、地域以及层次三个方面明晰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象,以具象的方式认识和界定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以求得出一个整体性多角度区分出比较法研究对象的样式.
比较法学、研究对象、界定
R197;D108;F407.9
2011-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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