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调查取证制度研究
当事人调查取证权是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落实当事人证明责任,必须赋予当事人调查取证权.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取证权利有限、欠缺制度保障,加之法院职权的多重限制,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往往行使的不够充分.因此,应当在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予以加强.然而,取证能力不对等、秘密的保护问题、证据的采信标准、法院取证权的弱化等又是完善该制度所衍生的一系列问题,应当将其放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加以解决,以保障当事人取证制度的顺利运行.
民事诉讼、当事人调查取证、取证能力、取证权、调查令
D925.1;D616;F842.67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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