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浅议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收受型受贿罪法定的构成要件.本文就该要件是否应保留,是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对既遂标准的影响,由此衍生的牵连犯问题在综合各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为他人谋取利益"限制条件如果取消将不能分清本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区别,取消说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上都会造成认定上的困难.
收受型受贿、为他人谋利、既遂未遂
D924.392;H146.3;O157.5
2011-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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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型受贿、为他人谋利、既遂未遂
D924.392;H146.3;O157.5
2011-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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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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