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
占有和交付的推定力是公信力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在推定力的基础上,公信力是推定力的表现形式,是某种公示手段赖以表示所有权效力的基础.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推定力以登记这一行为作为登记名义人之前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之后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分水岭,赋予登记权利人以新的权源起点,而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则在以权利推定力为开端,并将"善意"作为一个必要条件附加在权利推定力上.
公示、公信、占有、登记
D923.2;F2;F832.0
2011-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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