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立源于公司内部机制难以平衡的两个利益冲突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股东与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冲突.对股东代表诉讼应采取激励机制,对原告的资格限制应放宽.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公告通知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应当通知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第三人
D915.2;F272.92;F832.51
2010-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6-66
股东、代表诉讼、第三人
D915.2;F272.92;F832.51
2010-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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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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