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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引用
按照"资本多数决原则"和"股东平等原则",股东除负有缴纳出资义务外,不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任何义务,但随着弱势股东的权利被控制股东损害的案件不断发生,随着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理念的发展,理论界将诚信义务的承担者扩大到控制股东.因此,如何规制控制股东的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当更具有深远的意义.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

D922.291.91;D630.9;D0

2010-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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