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差异性之比较

引用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①,因此他们均为经济法的一个子部门.它们作为经济法的两个核心构成要素,共同维护者市场经济的发展,共同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经济关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②宏观调控法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而市场管理法体现了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因此,将两者比较研究将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从而促进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差异

D922.29;G642.3;F061.3

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8-12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1006-665X

11-3669/T

2011,(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