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侵权责任法》第47条浅析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加害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学者普遍认为谊条是我国立法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又一确认,是对民法补偿性赔偿制度的突破表现.但也有学者持相左的意见,认为该条实质是经济法的奖励性制度,因此,针对第47条有必要分析这两种不同的观点.
惩罚性赔偿、奖励性制度、正当性
D922.29;F7;F2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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