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123.2009.02.009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治化问题研究
现代区域经济是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市场经济,也必然是法治经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实验区协调发展在法律方面存在三方面问题:国家对区域经济的管理仍然表现为政策性管理:地方区域立法冲突严重;区域经济利益协调法律机制不完善.解决这些问题,应减少地方经济立法,建立多层次区域法治化协调机制,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构建法治地方政府,积极培育良好的区域法治文化环境.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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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7(中国经济)
2009-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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