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175.2015.12.004
河北省地下水超采及造成的危害和治理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13年河北省地下水超采量为59.65×108 m3,超采引起一系列的水环境问题,在浅层地下水分布区主要表现为含水层疏干、浅层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在深层地下水分布区主要表现为深层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河北作为国家确定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省,在新形势下要占据调整经济结构、恢复创建生态文明的制高点,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行为的一个标志性工程,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地下水超采、超采量、综合治理、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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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991.1
201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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