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监管提高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
8月28日,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张弘带队对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检查组了解到,两个单位高度重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检查组强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必须继续加强监管,防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被非法利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动物病原微生物、兽医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监管责任、安全水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安全管理工作、动物疫病预防
S852.6(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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