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20.06.005
买卖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除罪化
一、问题的提出
以王鹏出售鹦鹉案(以下简称"鹦鹉案")为代表,有关人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近年来颇受关注."鹦鹉案"的案情与诉讼过程如下:被告人王鹏在未得到国家有关机关批准的前提下,从2014年4月开始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鹦鹉,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2016年4月初,谢某福从王鹏处以每只500元的价格购买了2只变异的小金太阳鹦鹉.经鉴定,这2只变异的小金太阳鹦鹉被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录二中,其系绿颊锥尾鹦鹉,属于人工变异种.2016年5月,公安机关在王某租住的301房中查获45只鹦鹉,以上鹦鹉均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经鉴定,其中1只非洲灰鹦鹉、9只和尚鹦鹉、35只系绿颊锥尾鹦鹉(人工变异种),上述鹦鹉除非洲灰鹦鹉外,其余均被列于《公约》附录二中.
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
2021-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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