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7.05.012
"互联网+"背景下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侦查工作的相关探索
一、概述
国务院于2015年7月4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对"互联网+"是这么定义的:"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简言之,即为"互联网+传统的各行各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只是对两者进行简单的相加就能满足国务院提出的发展要求,而是需要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交换的即时、资源量大、成本低、满足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运用在各经济、社会领域中,优化各行业的资源配置,创造出新的各行业创新发展生态,以互联网思维来推动行业内部的自我变革,调整原有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等内容,以创新为驱动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变革.
互联网、濒危、野生、物犯罪、创新成果、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行业创新、深度融合、组织变革、资源配置、信息交换、效率提升、实体经济、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基础设施、发展生态、创新要素
F12;G40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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