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6.03.003
盘点北京森林公安三十年之美丽蝶变
一、完成了从理顺权限向执法规范化的延伸从1986年组建起,北京森林公安一直代行林业行政处罚权。为了适应当前执法现实需要,经多方努力争取,北京森林公安自2008年、2013年起负责管辖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森林和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依法行使全部刑事侦查权,并落实了森林公安系统刑事案件由固定法院统一管辖审理的政策,创全国首例。与此同时,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还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完善了一套具有专业特色、全面规范的执法责任体制,包括目标责任制、警区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近几年,全面启动平原造林“护航行动”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森林公安的工作职能从事后执法打击向资源保护的源头治理不断延伸,全市涉林案件查破率均达到93%以上,基本做到了公正、公平、合法。
盘点、北京、森林公安、执法、刑事案件、目标责任制、水生野生动物、防控体系建设、责任追究制、行政处罚权、刑事侦查权、资源保护、专业特色、主动接受、责任体制、源头治理、规范、广大群众、管辖、公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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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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