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5.06.010
森林公安侦查能力之忧
自20世纪80年代起,森林公安机关就专门负责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数十年来,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经成长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刑事侦查力量.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森林公安机关所管辖案件的特殊性,导致其侦查能力具有较大局限性这一事实.
森林公安、野生动物资源、公安机关、侦查能力、侦查工作、刑事侦查、刑事案件、局限性、经验、管辖、犯罪、成果
S7 ;D6
2016-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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