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4.03.007
严警纪 正警风 促发展——森林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回眸
自1997年《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施行以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积极组建警务督察机构,建立警务督察队伍,强化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警务督察抓监督、抓落实、抓防范的职责作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坚持在监督中优化服务,在纠错中正风严纪,切实抓好警令执行、执法规范、纪律作风、内务管理以及信访投诉督办和民警权益维护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促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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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6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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