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3.04.014
动物法医学体系初探
人们通常认为法医学是针对人类这个群体的,即被鉴定对象是人,其实在以动物作为被鉴定对象的司法鉴定领域,也有一个与人类法医相似的概念,那就是"动物法医"."动物法医"目前更多的提法是"野生动物法医".不管是"动物法医"、还是"野生动物法医",人们均比较陌生,该词仅在少量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文献中有所提及.笔者认为,随着人们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为有效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与动物司法鉴定相关的理论和方法会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相应的"动物法医学"也必将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鉴于此,笔者试就相关内容探讨如下.
动物法、法医学、野生动物、司法鉴定、鉴定对象、有效解决、法律问题、保护意识、增强、学科、文献、群体、理论、概念、方法
D92;D9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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