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2.02.018
少年好奇买野鸡 森警依法予处罚
云南会泽少年李某因为好奇买了8只野鸡,不料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罪,好在李某作案时年仅15岁,已达行政责任年龄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遂被会泽县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了林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野生动物保护法》、野鸡、少年、国家重点保护、森林公安局、《刑法》、非法收购
S863(狩猎、野生动物驯养)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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