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12.02.017
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2012年1月19日,海南省编办批准将省森林公安局直属的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等三大林区森林公安局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机构,增设办公室(政工监督科)、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等副科级职能机构,所属2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定级为副科级机构。重新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55名,工勤事业编制13名,领导职数调整为68名(含内设机构和派出所),其中副处级6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56名。
森林公安局、海南省、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职能机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内设机构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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