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9.06.017
依托林区地域环境特点形成林区和谐警务模式——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森林公安局林区警务建设的思考
@@ 林区作为社区的一种存在形式,有它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在东北国有林区更是如此.因此,作为社区警务的一种特殊情况--林区警务,也有其独特之处.
东北国有林区、地域环境、特点、和谐、警务模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森林公安局、社区警务、独特之处、存在形式
S75;S7
2010-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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