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9.01.014
新旧《森林防火条例》法律责任条款之比较
@@ 新修汀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与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相比,新条例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进展,在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强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处置森林火灾,惩处违法行为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
森林防火、新条例、法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责、修改完善、违法行为、森林火灾、经营单位、个人责任、新进展、国务院、林业、林木、林地、发布、处置、惩处
R19;D03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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