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9.01.013
本案活立木转让是否合法
@@ 案情简介:2007年10月16日,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某村六组(以下简称甲方)与李某、魏某二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山林出售协议,甲方将本组所有的集体山林里离地1米高处直径15厘米以上的松柏树以9.5万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乙方,出售时间为两年,2009年10月16日到期时甲方收回山林,乙方没有砍完的树一律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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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X82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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