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7.06.017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几种非法行为的认定
@@ 随着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无论立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罪名涉及犯罪对象范围的认定已不是问题,而在该类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过程中,非法行为的认定则成为关键因素.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刑事案件、司法实践、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立法理论、关键因素、非法行为、对象范围、刑法第、罪名、应用、审理、法律
D9(法律)
2008-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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