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038.2007.05.013

论林木所有权法律制度对办理涉林案件的影响

引用
@@ 从现行法律制度看,森林(林木)所有权规定看似明确,实则含混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这说明森林资源所有权形式只有两种: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亦即公有.但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林木可以为非公有制主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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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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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

1009-8038

32-1610/D

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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