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7.04.010
谈立木蓄积证明文书的性质
@@ 在办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等毁林案件中,林木数量是区分违法与犯罪、犯罪情节轻重和选择法定刑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
立木、证明、滥伐林木、最高人民法院、蓄积计算、司法解释、毁林案件、犯罪情节、盗伐林木、法定刑、运输、选择、违法、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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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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