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6.06.021
浅谈林火扑救中以火攻火行为的法律属性
@@ "我是因烧荒草不小心烧了森林,我承认犯了失火罪,但是,扑救山火的人采取放'倒火'的方法,犯的应该是故意放火罪,你们为什么不追究他们的罪呢?他们放'倒火'造成的林木损失为什么都计算到我应负的损失之内呢?"这是笔者前不久在预审犯罪嫌疑人付某时,她所提出的问题.
林火扑救、火行为、犯罪嫌疑人、扑救山火、林木损失、失火罪、放火罪、追究、预审、烧荒、森林、计算、方法
D6(中国政治)
2007-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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