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6.06.015
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立法完善的思考
@@ 森林资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特别是1998年夏季长江中下游和松花江、嫩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从加大长江中上游流域治理力度到天然林的禁伐以及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都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为保护人类共同的生存家园和实施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中,作为一名执法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笔者现结合工作实践就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立法完善谈几点的看法.
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政府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退耕还林工程、特大洪涝灾害、长江中下游、治理力度、天保工程、生存家园、上游流域、立法完善、工作实践、保护人类、执法者、天然林、松花江、大长江、保护力、责任
D9(法律)
2007-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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