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6.04.008
积极为林改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 近年来,福建、江西等南方省在过去"林业三定"、放权让利等历次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做法,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林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指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林区群众说,这是继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联产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家庭联产承包、林业局、农村生产力、经营责任制、土地改革、群众、农村改革、林区、解放初期、改革开放、放权让利、贾治邦、大解放、土改、三农、南方、林地
D6(中国政治)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