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038.2005.06.012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中的"明知"应如何认定

引用
@@ 案例:在豫西某林区,村民侯某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便擅自采伐自家责任山上的9株沙兰杨树,而后卖给当地一木材私营企业老板刘某.在出售林木时,刘某曾问侯某:"这批林木有手续没有?"侯某谎称:"有手续,是自留地里的树木",刘某信以为真,在未查验任何有关证明的情况下,遂按当地木材市场价格将林木全部收购.经鉴定,9株沙兰杨折合立木材积23立方米.截至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查获为止,刘某已将大部分树款付给了侯某.

收购、盗伐、滥伐、沙兰杨、立木材积、林木、采伐许可证、私营企业、市场价格、公安机关、自留地、立方米、证明、责任、豫西、杨树、树木、森林、林区、老板

D9(法律)

200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4-2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森林公安

1009-8038

32-1610/D

2005,(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