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5.05.019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 2005年8月12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对发生在4年前的一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滥伐林木案罪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3万元;共犯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处罚金2万元.至此,建瓯市这起前后延续了4年多,由省林业厅挂牌督办,由建瓯市森林公安机关侦查的特大滥伐林木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建瓯市、有期徒刑、滥伐林木、森林资源案件、一审判决、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公安机关、罚金、福建省、罪犯、侦查、特大、林业、挂牌、共犯、督办
TV2;S81
2005-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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