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5.04.021
浅论我国环境犯罪规定的现状及完善
@@ 我国1979年刑法典没有把环境犯罪作为单独的章节进行规定,而是把一些具体环境犯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的相关章节之中.在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以第六节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在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史上是一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缺陷与漏洞.本文从环境犯罪的立法体系、犯罪客体、归罪原则以及环境刑事立法保护的范围等方面着手,分析我国刑法在环境犯罪方面存在的一些争议与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刑法>,更好的保护环境.
环境犯罪立法、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资源保护、破坏环境、立法体系、立法保护、具体环境、犯罪客体、犯罪规定、保护环境、刑法典、修订、缺陷、漏洞
D9(法律)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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