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5.04.017
湖北省兴山县大胆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治林,兴山县针对2004年群众提出的林业部门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大胆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将原分散在林业系统内各执法机构的执法权统一由县森林公安分局集中行使,取得了较好效果,此项改革得到了省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和全社会的广泛好评,被列入全省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县之一.其主要作法是:
湖北省、兴山县、林业系统、执法行为、执法机构、执法改革、依法治林、林业部门、集中行使、公安分局、法权统一、试点县、林业局、作法、森林、群众、规范
D9(法律)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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