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38.2004.04.022
有关『立案标准』和『数量较大』问题的解答
@@ 云南省威信县森林公安分局贺波问:1.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中的立案标准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数量较大的起点之间有何联系?2.如果查明盗伐林木2.5立方米或滥伐林木14立方米,在立案后是否可以采取刑拘和提请批准逮捕?3.检察院批捕依据是立案标准还是数量较大的标准?4.如果在第2点所述情况下采取了刑拘,在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否会产生国家赔偿责任?
立案标准、数量较大、云南省、刑事案件管辖、陆生野生动物、立方米、检察院、国家赔偿责任、高级人民法院、森林、批捕、滥伐林木、公安分局、盗伐林木、威信县、林业局、公安部、通知、逮捕
D9(法律)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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