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12.01.005
基层水利的系统性与节点治理——一个中部农村的渠堰型水利治理分析
农村的灌溉水利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不仅需要特定的主体来提供,也需要一定的秩序来占用.提供与占用两个环节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在中部农村的渠堰型灌溉系统中,作为节点的堰塘治理关乎整个水利系统的完整性.基层水利要注重大水利与小水利的对接,更要注意提供与占用的平衡,这样才能保持水利灌溉的系统性,农户的灌溉退出将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
基层水利、节点治理、堰塘治理、系统性
12
S27(农田水利)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3-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