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09.07.009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9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9条的有关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以下问题:遗漏违法责任人;补而无罚,缺乏刚性约束;令行不停,边违法边补办手续;看似层层递进,实则有隙可乘.结合执法实践提出: 加强对取水工程或设施施工队伍的管理, 在补办手续前设定处罚.
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条例实施、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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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TV213(中国法律)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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