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06.09.005
初探建立珠江流域水事协商机制的法学理论
珠江水环境持续恶化,寻求应对良策,探索建立流域协商机制途径,确立"善治"目标,得到流域内各省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本文通过阐述建立珠江流域协商机制(协商组织)的必要性,认为按"公共治理"理论创设的协调机制模式是搭建协商平台的有效理论途径,并对机制建设框架以及协商决议产生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流域管理改革、协商机制、理论制度、珠江流域
6
TV213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