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05.05.009
完善我国水利工程用地制度的构想
水利工程多属公益性建设项目,其用地制度具有特殊性.当前我国水利工程用地立法滞后,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在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给水利工程用地带来较大困难,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进行.对此提出如下建议:尽快制定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用地属于社会公益用地,提高用地补偿标准,明确水利工程用地费用的负担主体、途径和有关税费的减免政策,建立水利工程用地储备制度等.
水利工程、用地制度、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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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
200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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