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04.09.011
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黄河河道管理机制的探讨
从分析有关法规规定的及国务院"三定方案"和水利部的行政授权授予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切入,讨论了黄河河道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为目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远没有形成,需努力探索,深入研究,积极推进.要建立起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应具备科学、合理、公平和有权威的流域规划,科学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制定与<水法>相配套的流域管理法规,建立良好的协调、监督、制约机制,树立起流域管理权威等基本条件.进而提出事权划分原则,提出黄河河道应实施分类管理的建议.
河道、流域管理、区域管理、管理机制、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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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13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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