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559-9342.1998.12.009
关于水垫塘底板受力控制标准的探讨
我国高拱坝采用水垫塘消能的工程大多沿用15×9.8 kPa作为水垫塘底板所受动水压力的标准.通过分析这一标准的合理性及不足,发现它不是底板失稳的直接原因,而且也与溢洪道规范建议的计算公式不接轨,建议采用动水压差代替动水压力.水垫塘底板所受动水荷载的标准应与水垫塘的地质情况、结构设计、施工控制标准相联系.建议通过深入的研究,分几种典型的设计条件,分别制定水垫塘可承受的动水压差的控制标准.
水垫塘、动水压力、动水压差、控制标准
TV5(水利工程施工)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