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24.04.012
群体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程序省思
在群体性证券纠纷诉讼中,投服中心作为代表人,其主体的公益性、实践的专业性和执法的融合性有利于群体性纠纷的解决,但对传统理论的挑战、受案标准的抽象、前置程序的存在和程序转换的不畅阻碍了程序启动.揭开问题的面纱后发现:实践的路径依赖、规则的设计偏差、投服中心遭受的现实制约、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与集体行动困境是造成上述缺憾的主要原因.基于此,建议从优化普通代表人诉讼规则、统一前置程序的废止规则、明确投服中心的履职选择、进行程序主体的适度激励等路径出发来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的顺利启动.
群体性纠纷、证券执法、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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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D922.287(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FX048
202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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