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106.2023.05.014
纪律处分与政务处分贯通研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 1997 年出台至今共经历了三次修订,内容由纪法合一逐渐变为纪法分开,同时关于纪法贯通的规定也不断完善.基于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的重合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一致性、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对违纪行为和职务违法行为的惩戒必须相贯通,才能保障处分的实体公平.当前,纪律处分和政务处分在行为模式、处分种类、处分影响上已基本实现了贯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当通过对部分行为的定性作出调整、内容进行细化等,进一步促进二者之间的贯通.
依规治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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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2.6(党的建设)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2022YB136
2023-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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