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9106.2023.02.014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法定化的理论反思

引用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的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的确认,突破了原本法定的刑事诉讼证据种类范畴,这一改变不仅触发了理论界对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法定化制度存废与否的反思,更引人探究其背后的成因及变革进路.这一制度在"作茧自缚"的同时却也契合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因多种类细分方式与多元化区分标准而被诟病的法定化现象实则存在法律背景层面与制度层面的成因,前者主要指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后者即指证据制度功能被异化.为赋予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制度以弹性与灵活性,有必要在理论层面引入证据能力制度并利用法律解释扩张现有证据种类,最终在立法层面废除现有种类.

刑事证据、证据种类、法定化《刑诉法解释》证据裁判原则

38

D925.2(中国法律)

2023-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1-11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科纵横

1007-9106

62-1110/C

38

2023,38(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